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以本科学历报名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
(二)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说明: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育学的,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的,其专业方向或专业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要求。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另行约定相关责任事项。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建议使用网络报名)。
2.时间: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7日8:30--2023年12月1日17:00点击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URaU290bXFCc2tu)进行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现场报名。
说明:具体地点以网络报名链接公布的地点为准。
(二)资格审核
1.所有报名考生(含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要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与考试。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参加资格审核。
说明:具体地点以网络报名链接公布的地点为准。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
(2)个人简历(个人自制),应在空白处签名,并声明资料保证真实;
(3)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并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若《就业协议书》是电子版的可暂不提供;
④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⑥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能有效证明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证件不齐全的不予以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采用闭卷形式。
(3)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考生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教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举止形态、应急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学科教学能力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进入面谈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说明: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面谈与签约
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达到一致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组办理签约有关事宜(具体另行通知)。完成签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待定。
入围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或未完成网上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规定时间内未能正常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师资格证的;
2.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端州区教育局入职岗位工作安排的;
3.因体检、政审结果等因素影响聘用资格,同时我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签约后,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公告要求方式选择任教学校。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758-2279344、2232023、2288079
欢迎考生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
监督电话:0758-2252262(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2263004(端州区教育局纪委办公室)
附件:
附件1-1: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高中学段).xls
附件1-2: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初中学段).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4年端州区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
网址:http://www.jrzhufu.com/article/61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