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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淮阴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文科)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获得毕业证书;必修课程(专业必修、学科必修、教育必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3.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70分及以上。

  4. 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或江苏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根据以上条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共有83位同学可以获得学士学位,1位同学(0301180013)因没有修满规定学分暂缓获得学位。

公示时间为:2022518日至520日。对公示内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反映。教务办电话:8355808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