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件《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办法,经学生自愿申请报名、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等级结果,现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8日下午17:00前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马晓雪;电话:0517-83792209;地点:行政楼313办公室